歐洲
 

申根簽證(SCHENGEN):
   北歐5國(丹麥挪威冰島芬蘭瑞典)、德國荷蘭比利時法國奧地利

  盧森堡西班牙葡萄牙義大利希臘。『新加入9小國』捷克匈牙利波蘭

  波羅的海三小國(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)、馬爾它斯洛維尼亞斯洛伐

  克.瑞士總共25國。目前申根公約實施範圍僅及於三個月以下之一般人士旅遊簽證,原則上凡

  條件符合者,可一證照通行24國,但亦非無限制,請以各國簽證官給的效期為準。

自2010年10月01日起,辦理申根簽證須附保險證明之國如下:
奧地利(已於7月初實施至今)德國西班牙(希臘)法國荷蘭比利時(盧森堡)瑞士義大利丹麥(挪威冰島)瑞典(芬蘭)匈牙利(立陶宛,斯洛維尼亞)捷克斯洛伐克。

 
波蘭 瑞士 法國 丹麥
保加利亞 挪威 芬蘭 捷克
奧地利 希臘 俄羅斯 冰島
斯洛伐克 羅馬尼亞 西班牙 德國
義大利 瑞典 英國 南斯拉夫
匈牙利 荷蘭 愛爾蘭 比利時
波蘭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觀光:
1.護照正本,半年以上效期(若為新辦護照須另附舊護照)
2.身分證影本
3.彩色照片2吋白底(同晶片護照規格)2張
4.訂位記錄
5.住宿證明
6.
存摺影本台幣10萬元以上,7天內的結存及休假證明
7.曾辦過者須附上舊波蘭簽證
商務:
上述1-4項及邀請函
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
工作天

10天(每週一、三、送件及領件)

簽證工本費

觀光簽證NTD 38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簽證官決定
入境停留天數:依訂位記錄給予
可入境次數:依訂位記錄給予

辦件單位

華沙貿易辦事處
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6樓1601室
TEL:7718-3300
 
瑞士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觀光:
1.護照正本
2.身分證影本
3.2吋彩色照片白底3個月內2張
4.英文在職證明或
存摺影本台幣10萬元以上,7天內的結存(無業者)
5.訂位紀錄
6.18歲以下未成年者,另附戶籍謄本正本
7.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 

商務:
另附邀請函及在職證明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
工作天

3天

簽證工本費

觀光NTD33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簽證官決定
入境停留天數:依訂位記錄給予
可入境次數:依訂位記錄給予

辦件單位

瑞士商務辦事處
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3101室 
TEL:2720-1001
 
法國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所需資料

觀光:
1.護照正本,若為一年內新辦護照另附舊護照, 若無舊照須刷入出境證明NT$100.
(移民署-廣州街15號)
2.身分證影本
3.2吋彩色照片白底半年內2張
4.訂位紀錄
5.訂房證明
6.
存摺影本台幣10萬元以上,7天內的結存

7.18歲以下未成年須附上父母同意書及戶口名簿影本

8.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 

商務:
另附邀請函及公司保信
*在台半年內停留未超過90天以上之台商,長期在國外工作
留學或居留,不可在台送法簽
6歲以下NT$500.
6-12歲NT$2000.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父母同意書

工作天
4天

簽證工本費

NTD 30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2個月多次
入境停留天數:30天
可入境次數:無限制

辦件單位

法國在台協會
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0樓1003室
TEL:3518-5177
 
丹麥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所需資料

觀光:
1.護照正本9個月以上效期
2.身分證影本
3.2吋彩色白底照片(晶片護照規格3.2cm-3.6cm)3個月內拍攝2張
4.訂位記錄
5.英文存款證明(
台幣10萬元以上需7天內的存款證明)
6.詳細英文旅遊計畫書
7.18歲以下小孩另附英文版戶籍謄本,簽證表格上需由父或母代簽
18歲以下父母未同行須另附同意書、健保卡影本、委託書

8.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 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

商務簽證:需邀請函、公司保信。
※長期在國外工作、留學、居住者須親自前往辦事處送件 。
※2010/04/01起請至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7FA室送簽證
6歲以下NT$1620.
6-12歲NT$3220.
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委任書   
補充資料表格
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
工作天
7天
簽證工本費

觀光簽證NTD 4500

簽證效期
簽證效期:3個月
入境停留天數:30天
可入境次數:無限制
辦件單位
丹麥商務辦事處
地址: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2樓1207室(105) 
電話:02-2718-2101

保加利亞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 

工作天

 

簽證工本費

.

簽證效期

 

辦件單位

旅行社無代辦
挪威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觀光、商務簽證皆送丹麥辦事處代辦,請參閱丹麥簽證須知

工作天

 

簽證工本費

 

簽證效期

 

辦件單位

 

芬蘭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芬蘭簽證委由瑞典商辦處代送 
觀光: 
1.護照正本 
2.身分證影本 
3.2吋彩色白底照片半年內拍攝2張(3.2cm-3.6cm)  
4.英文版訂位記錄 
5.住宿證明 
6.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  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
商務簽證: 
上述1-4項及邀請函 
18歲以下未成年如父母不同行須另附同意書及戶及謄本 
若前往親友家須提供親友邀請函、護照影本及居留證影本 
※留學或在海外工作的台灣人,可以在當地的 
芬蘭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辦。欲在回台期間申辦 
必須本人親自送件。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
工作天

6天

簽證工本費

NTD 33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3個月
入境停留天數:30天
可入境次數:無限制

辦件單位

瑞典貿易委員會台北辦事處
地址: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1樓1101室
TEL:2757-6225 EXT.18或19
捷克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觀光:
1.護照正本,有效期須入境日起半年以上
2.身分證影本
3.2吋彩色白底照片2張(3.2cm-3.6cm)
4.訂位紀錄
5.住宿證明 (若前往親友家,須請親友前往當地市政廳申請住宿邀請證明正本)
6.英文旅遊計畫書須簽名
7.有職業者附名片, 無職業者附英文存款證明
保卡影本
8.
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 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
※台商可在台送簽證
商務:
另附邀請函,公司保信
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
工作天

14天

簽證工本費

觀光簽證NTD 38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簽證官決定
入境停留天數:依訂位記錄給予
可入境次數:依訂位記錄給予

辦件單位

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
地址:台北市基隆路1段200號7F(遠雄大樓) 
電話:02-2722-5100
奧地利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觀光 :
1.護照正本,護照在簽證過期後至少還須有3個月的效期
(入境日起,半年以上)
2.身分證影本
3.2吋彩色白底照片半年內拍攝1張
4.訂位記錄+英文旅遊計畫書
5.訂房證明
6.存摺影本台幣10萬元以上,需7天內的結存
7.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8.18歲以下未年人須另附父母同意書
商務:
上述1-5項及第7項
及奧地利廠商邀請函+公司保信須銀行背書
6歲以下NT$500
6-12歲NT$2000
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
工作天

7天

簽證工本費

觀光簽證NTD 32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簽證官決定
入境停留天數:依訂位記錄給予
可入境次數:依訂位記錄給予

辦件單位

奧地利觀光處
台北市敦化北路167號10樓
TEL:2712-8598

希臘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1.護照正本,若為一年內新辦護照另附舊照,若無須刷入出境證明NT$100.
(移民署-廣州街15號)
2.身分證影本
3.2吋彩色照片半年內拍攝2張
4.訂位記錄
5.住宿證明
6.名片或在職證明,無業者須英文存款證明
7.
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 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
商務簽證:
除上述資料另附邀請函
6歲以下NT$500.
6-12歲NT$2000.
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
注意事項: 觀光簽證:需送西班牙簽証

工作天

3

簽證工本費

NTD 30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三個月
入境停留天數:30天
可入境次數:無限制

辦件單位

西班牙商務辦事處
地址: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49號10樓B1 
電話:02-2518-4901
俄羅斯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 

工作天

 

簽證工本費

 

簽證效期

 

辦件單位

旅行社無代辦

冰島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冰島簽證委由丹麥商辦處代送
觀光:
1.護照正本9個月以上效期
2.身分證影本
3.2吋彩色白底照片(晶片護照規格3.2cm-3.6cm)三個月內拍攝2張
4.訂位記錄
5.英文旅遊計畫書
6.英文存款證明
(台幣10萬元以上,7天內的存款證明)
7.18歲以下小孩另附英文版戶籍謄本,簽證表格上需由父或母代簽
委託書
健保卡影本

8.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 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
商務:
商務簽證:需邀請函、公司保信。
※長期在國外工作、留學、居住者須親自前往辦事處送件 。
※2010/04/01起請至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7FA室送簽證
6歲以下NT$1620.
6-12歲NT$3220.
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委任書

簽証補充表格

工作天

7天

簽證工本費

NTD 45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3個月
入境停留天數:30天
可入境次數:無限制

辦件單位

丹麥商務辦事處
地址: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2樓1207室 
TEL:2718-2101

斯洛伐克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 

工作天

 

簽證工本費

 

簽證效期

 
辦件單位
旅行社無代辦
羅馬尼亞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所需資料

 

工作天
 
簽證工本費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簽證效期
 
辦件單位
旅行社無代辦
西班牙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 

1.護照正本,若為一年內新辦護照,另附舊照若無須刷入出境證明
NT$100.(移民署-廣州街15號)
2.身分證影本
3.2吋彩色照片半年內拍攝白底2張
4.訂位記錄
5.名片或在職證明
6.住宿證明
7.無業者須英文存款證明
(台幣10萬元以上,7天內的存款證明)
8.
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
 
商務簽證:
除上述資料另附邀請函
6歲以下NT$500.
6-12歲NT$2000.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
 

工作天
3(每週1-4送件)
簽證工本費
NTD 3000
簽證效期
簽證效期:三個月多次
入境停留天數:30天
可入境次數:無限制
辦件單位
西班牙商務辦事處
地址: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49號10樓B1 
TEL:2518-4901

德國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10/6/01起申請德國簽證需先上德國在台協會網站 作線上申請,申請完畢後列印及簽名再連同相關文件一併送簽證。
http://www.taipei.diplo.de/Vertretung/taipei/zh-tw/Startseite.html


1.護照正本(9個月以上效期),若一年內新辦護照另附舊護照,若無舊護照須刷入出境證明NT$100.(移民署-廣州街15號)
2.身分證影本
3.2吋彩色白底3個月內2張
4.訂位紀錄
5.
存摺影本台幣10萬元以上,7天內的結存
6.住宿證明(若拜訪親友另附親友邀請函及居留證件和護照影本)
7.英文旅遊計畫書
8.18歲以下未成年人須附上父母同意書及戶籍謄本

9.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 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

※商務簽證:除觀光簽證所需資料,對方英文邀請函及公司保信
※一年內在台停留未超180天之台商&留學生&旅居國外華人
不可在台申請申根簽證。
 
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簽證申請證明

父母同意書

工作天

2天

簽證工本費

NTD 31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6個月多次
入境停留天數:30天
可入境次數:無限制
辦件單位
德國在台協會
地址: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4號4樓(104) 
電話:02-2518-4088
義大利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所需資料

1.護照正本
2.身分證影本
3.2吋照片半年內2張
4.訂位紀錄
5.
存摺影本台幣10萬元以上,7天內的結存

6.住宿證明(若前往親友家)
7.18歲以下未成年人若父母其中一人不同行,另附同意書、全戶戶謄
及不同行者護照影本
8.
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
※同意書需至法院公證後再前往外交部作認證
※商務簽證:
上述1-4項
5.邀請函
6.公司保證信
(保信內須載明保險由公司負擔)
一年內在台停留未超180天之留學生&旅居國外華人
不可在台申請申根簽證。
在大陸經商之台商可在台申請但須本人親送簽證。
台商須另附移民署入出境證明書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父母同意書

義大利私人邀請函

工作天
3天
簽證工本費
NTD 3000
簽證效期
依保單上購買日期核發
辦件單位
義大利經濟推廣辦事處
ITALIAN TRADE PROMOTION OFFICE 
地址:基隆路一段333號1809室(110) 
電話:02-2345-0320
瑞典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觀光簽證:
1.護照正本,效期至少入境瑞典當天有半年以上
2.身分證影本
3.2吋彩色白底半年內拍攝照片2張(3.2cm-3.6cm)
4.英文版訂位紀錄
※若住親友家需另外提供親友住宿邀請證明
親友護照影本及居留證影本
5.住宿證明

6.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

商務簽證:除1-4項,需另附邀請函(不接受e-mail)
一年內在台停留未超180天之台商&留學生&旅居國外華人
※須親自前往瑞典辦事處辦理簽證
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
工作天

6天

簽證工本費

NTD 32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3個月多次
入境停留天數:30天
可入境次數:無限制

辦件單位

瑞典貿易委員會台北辦事處
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1樓1101室 
TEL:2757-6225#18.19.10
英國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2009/3/3起持中華民國護照,護照效期需半年以上
入境英國(觀光,商務,探親,短期不超過半年以上課程之學生)
6個月免簽證
但在入境英國海關時,仍必需符合英國移民署的行政規定要求。
不管你是否持有簽證,都不能保證你能入境英國,決定權在英國移民署的入境官員。
你必須將證明文件隨身攜帶或放在隨身行李裡,這些文件包括來回機票、財力證明
由拜訪企業或邀請單位提供的信函、學校信函等。

工作天

 

簽證工本費

旅行社無代辦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6個月
入境停留天數:180天
可入境次數:無限制

辦件單位

台北市11073信義區松高路9-11號統一國際大樓26樓 
TEL: 8758-2061
南斯拉夫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所需資料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工作天

 

簽證工本費
 
簽證效期
 
辦件單位
旅行社無代辦
匈牙利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觀光:
1.護照正本
2.身分證影本
3.2吋彩色白底照片半年內拍攝2張
4.訂位記錄+英文行程表
5.訂房記錄(若拜訪親友,須提供當地移民局出具並蓋章 之邀請函或親友自行發出之邀請函及護照影本 與匈牙利居留簽證影本) 
6.英文存款證明
(台幣10萬元以上,7天內的存款證明)

7.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
 
商務:
上述1-5項
6.邀請函
7.在職證明及名片
8.公司保信
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
工作天

7天(每週二、四送領簽証)

簽證工本費

單次簽證:NTD 39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簽證官決定
入境停留天數:依訂位記錄給予
可入境次數:依訂位記錄給予

辦件單位

匈牙利貿易辦事處
地址:台北市大直敬業一路97號3樓
TEL: (886-2) 8501 1200
FAX: (886-2) 8501 1161

荷蘭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觀光: 
1.護照正本,護照效期需比所申請之簽證效期多三個月以上 
2.身分證影本 
3.2吋彩色照片白底2張(半年內) 
4.訂位紀錄 ,無業者須英文存款證明(台幣10萬元以上,7天內的存款證明)
5.若拜訪親友,須請親友向當地市政廳申請住宿邀請證明 
6.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
※台商須半年內在台待滿90天以上,才可送簽證 
商務: 
邀請函,若停留天數30天(含)以上 
須附公司保信說明申請者赴荷蘭將從事之行為、目的 
並保證其在荷蘭?不從事任何須具有工作許可證 (TWV) 之工作行為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父母同意書範本
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行程表

工作天

3天

簽證工本費

NTD 30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3個月多次
入境停留天數:30天
可入境次數:無限制

辦件單位

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
地址: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33號5樓B室(104) 
電話:02-2719-8139
愛爾蘭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持中華民國護照效期半年以上入境愛爾蘭
(觀光、商務、探親)90天免簽證

工作天

 

簽證工本費

 

簽證效期

入境停留天數:90天
可入境次數:無限制

辦件單位

愛爾蘭投資貿易促進會
地址:台北市南京西路41號7F之12(104)
TEL:2552-6101

比利時 簽證基本資料及注意事項

所需資料

觀光: 
1.護照正本 
2.身分證影本 
3.2吋彩色白底照片半年內拍攝2張 
4.訂位記錄 
5.英文存款證明(台幣10萬元以上,7天內的存款證明)
6.健保卡影本 
7.飯店訂房紀錄(需由比利時當地傳真至台灣比利時辦事處) 
8.若住比利時親友家需由親友簽署並經當地市政府公証之生活保證書 
(包括親友身份證或居留證影本、財力證明)傳真至台灣比利時辦事處 
9.保險證明(3萬歐元)約台幣NT$1,200,000.(保險單內容須包含回程費用,醫療及平安險)

商務簽證: 
需附邀請函及公司保證信且須銀行背書。 
(須由比利時當地傳回台灣比利時辦事處) 
一年內在台停留未超180天之台商&留學生&旅居國外華人 
不可在台申請申根簽證。
*簽証一旦被拒絕,將無法退費,自2010/5/1起須購買機票才可代送
按此下載簽證表格 (欄位37及最後簽名欄之簽名需與護照同,不能塗改)
比利時台北辦事處申根行程表

工作天

3天

簽證工本費

NTD 3300

簽證效期

簽證效期:簽證官決定
入境停留天數:依訂位記錄給予
可入境次數:依訂位記錄給予

辦件單位

比利時台北辦事處
地址: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31號6樓601室(104) 
電話:02-2715-1215 傳真:02-2712-6258